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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三届怀宁县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十三届县政协各位委员,县直各局以上单位:

  经县政协十三届十五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政协第十三届怀
宁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16日至19日在高河举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听取和审议县政协第十三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
告;.表彰2019年度优秀委员和三次会议以来优秀提案、优秀社
情民意信息;大会委员发言;全体委员视察;列席县十七届人大
四次会议;补选十三届县政协副主席和常委;听取和审议县政协
提案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通过县政
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各项决议;县委书记讲话。

  二、参会人员

  出席会议人员:全体十三届县政协委员。

  列席会议人员:在怀的省、市政协委员,县直各局以上单位
负责人,部分乡镇相关负责同志及有关学校(学校列席人员由县
教育局负责通知)和医院负责人(医院列席人员由县卫健委负责
通知)。

  邀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人武部、县经开区领导,县
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丁宪才、胡一文、汪令清、
孙云林、李俊杰、丁风生、王学龙等7位老干部参加大会开幕式、
闭幕式。

  三、会议报到

  列席人员于1月16日上午8:30-10:00在县政协办公室报
到。县政协委员于1月16日下午2:30-4:00在德辰金陵大酒
店报到。

  四、有关要求

  1、 各位委员要认真搞好调研,写出高质量提案,大会前通过
网上政协委员履职平台提交,未提交的可在报到时将纸质件交大
会秘书处提案组。提案截止时间为1月18日下午15:00

  2、 乡镇的委员(含乡镇列席人员)由各乡镇集中报到,非在
城的与会人员安排住宿,住宿人员请携带身份证。

  3、 县直各单位请将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本单位十三届县政协
委员,列席会议同志请按通知要求报到并准时参加第一次大会和第三次大会(即闭幕式)。

  4、与会委员不得缺席。原则上不许请假,按《政协怀宁县
委员会委员履职考核办法》规定,因特殊情况请假,必须由委员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大会秘书长签字同意方可视为准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