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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激发撂荒地活力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

  怀宁县政协委员杨安平反映,我县为省内主要粮食主产区,但调研发现,因大量适龄劳动力进城务工,造成乡村普遍老龄化。老年人年老体弱,故对于其名下承包的田地要么租赁给种粮大户承包种植,而不被承包户承包的田地则进行了撂荒。

  为此建议:

  1、强化顶层立法与基层法律法规相结合。建议相关部门结合国家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时修正、及时更新怀宁县的相关实施办法,将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结合怀宁县情落实,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出的一系列方针政策。

  2、严格落实粮食安全乡(镇)长责任制。每年年初将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到乡镇、村(社区)两级,把耕地“非粮化”、撂荒耕地治理工作作为考核内容,提高粮食面积、产量等考核权重,开展耕地种粮监测试点,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同时,建议在我县设立县级农业丰收奖等奖项,评选表彰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贡献突出的先进个人,促进先进示范带动作用。

  3、建议我县依托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等项目,继续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农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大力开展宜机化改造和提灌站建设,不断完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同时,建议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丘陵山区在高标准农田规划区域范围外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大力推进农村机耕道路建设,加快推进农村机电提灌建设和管护,改善农业机械作业基础条件,着力解决因耕作条件差造成的撂荒问题。

  4、建议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切实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规范土地流转程序。积极引导使用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流转合同示范文本,保障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等。深入推进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继续培育壮大多元服务主体,鼓励各类服务组织加强联合合作,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助力缓解现阶段农村耕地撂荒问题。

  5、积极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摸排工作,建立信息台账。由县政府牵头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将加强撂荒地利用情况跟踪调度,指导各地对摸排出的撂荒耕地根据不同原因及时开展整治,切实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确保做到应种尽种,最大限度提高耕地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