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社情民意 >

关于解决当前充电桩进小区难点问题的建议

  县政协委员汪小焰反映,充电桩作为新能源汽车重要的配套基础设施,其普及程度直接影响新能源汽车用户的使用体验和出行便利性。根据走访了解,当前我县充电桩进小区仍面临一些难题,限制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使用:

  一是政策衔接不紧密。电动汽车安装充电桩是否需要居(村)委会出具证明,发改、民政部门的政策存在抵触,无物业管理小区车主在申请安装充电桩时,存在证明难开的情况。

  二是车位使用权核实难。申报自用充电桩需提供车位不动产证或一年以上的车位使用权证明,经常出现物业难出证明或供电公司难认定车位的情况;无物业管理或开放小区,存在安装自用充电桩占用公共车位情况。

  三是配套设施有不足。大部分小区在建设地下车库时未预留大电力容量集中表箱,预留的电力容量与当前群众快速增长的用电需求存在矛盾,导致车主安装充电桩成本较高。

  四是监管体系待完善。充电桩长期暴露在室外环境中,设备容易老化、损坏或故障,尤其是私人充电桩,更存在维护管理难的情况,存在设备安全隐患。

  为此建议:

  1.明晰各方权责由县发改委牵头,组织县电力公司、县民政局、县住建局、高河镇进行集中会商,对充电桩安装过程中的各方承担的具体职责和义务进行明确,特别是无物业管理小区是否需要业委会或居(村)委会开具同意安装证明进行明确,避免因为权责不清,导致互相推诿的情况。

  2.灵活车位认定。对于转租车位申请安装充电桩,供电部门应本着尊重事实的原则,通过物业(居委会)、车位所有人(原租赁人)、申请人相关材料等能证明车位使用权的,应予以认可并安装充电桩,避免机械式执行政策。针对公共车位能否安装自用充电桩,由发改、供电、住建、消防等部门加强研判,可在个别小区先开展试点,根据试点情况最终确定。

  3.完善设施建设。在车位紧张的老旧小区或无物业小区,引导物业或第三方机构统一建设公共充电桩,价格要坚持惠民原则。加大老旧小区的电网扩容升级,逐步提高小区电网的供电能力,满足群众高速增长的用电需求。物业公司与电力公司做好衔接,针对已经建成投用的小区地下车库,有计划的将集中接电箱引入地下车库,降低群众安装充电桩成本。在建或规划建设的地下车库,需将集中接电箱引入地下车库。

  4.强化服务保障。由县发改委牵头,制定小区充电桩安装和使用的安全标准,健全充电桩安全监管机制,明确市场监管、消防、住建、电力等部门监管责任。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针对充电桩的保险产品,如充电桩财产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降低因充电桩故障或事故导致的风险损失,减轻物业、业主的后顾之忧。